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2023—2025年)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0-18 15: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有色金属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2023—2025年)》《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2023—2025年)》《龙岩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2023—2025年)》《龙岩市环保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有色金属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
(2023—2025年)
为落实《龙岩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龙岩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我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经研究,成立龙岩市有色金属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定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面向龙岩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瞄准产业发展前沿,开发一批新产品、新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突破一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建设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基地。
二、机构体制
研究院性质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以龙岩市政府为主导,挂靠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集团”)和龙岩学院,构建政府主导、院校支撑、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机制。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副院长负责日常运行,学术委员会确定研发方向,紫金矿业集团、龙岩学院直接管理,形成研究院、政府、高校、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人才、资源、科技成果共享。
三、机构设置
研究院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院务管理机构组成,下设一个公共测试服务平台和三个研究所。
(一)理事会
理事会是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规划和督促、经费预算和落实、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总体研发方向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院工作成效和确定下年度计划。
理事会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紫金矿业集团高管担任,副理事长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等担任,理事由产业分布地政府分管科技负责人、研究院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主要企业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研究院院长兼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二)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科技活动的技术咨询和评审机构,主要负责研究院中长期研发规划,确定攻关方向和研究技术路线,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和推介,审核研究院年度研发计划和实施情况。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研究院研究工作进展和确定下一步研发重点方向。
学术委员会由研究院牵头设立并报理事会批准,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有色金属产业知名专家担任,副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担任,委员主要由高校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企业研发负责人组成。
(三)院务管理机构
院务管理机构是研究院执行管理机构,院长由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担任、常务副院长由龙岩学院有关专业教授或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副院长由有色金属产业的企业负责人担任,院务办公室人员由龙岩学院选派或招聘专职人员担任。
(四)一个公共测试服务平台
依托福建紫金矿冶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建立公共测试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公共检验、测试等服务。
(五)三个研究所
设立选矿研究所、冶金研究所、高性能金属材料研究所,具体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打造一个公共测试服务平台
依托福建紫金矿冶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建立较完整的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成为本领域公共测试服务平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研究院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向社会开放。
(二)组建三个研究所
研究所依托龙岩学院科研实验室和紫金矿业集团科研实体单位建设,适时组建中试基地。紫金矿业集团设立选矿、冶金研究所,龙岩学院设立高性能金属材料研究所。
1.选矿研究所。由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选矿研究所整体挂靠。立足金属材料学术前沿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开展以有色金属矿物加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焦铜、金、银等有色及贵金属大型碎磨流程能效预测及精准优化、矿物预富集减量化多组分高效分离等方向领域,推动低品位复杂有色金属高效选矿科技进步,为材料研究提供优质原料,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实现工程化应用,提升地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所长:梁治安(紫金矿业集团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选矿所高级工程师)
副所长:刘谦(龙岩学院副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南大学、福州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龙岩学院、紫金矿业集团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紫金矿冶技术有限公司、武平三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
2.冶金研究所。由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冶金研究所整体挂靠。立足于有色金属和新能源材料发展前沿及我市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开展铜、金、锂等金属矿石高效预处理,低品位矿石和复杂物料中有价金属的浸出,复杂溶液中元素的梯级分离以及高纯金属产品的制备,火法冶金过程碳减排,高选择性冶金特殊药剂开发等,提供“高效、低碳、环保”的资源开发方案,推动研究成果工程化应用,促进行业水平提升。
所长:谢洪珍(紫金矿业集团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冶金所高级工程师)
副所长:陈松华(龙岩学院副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紫金矿业集团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福建紫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紫金锂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责任公司、LIEX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紫金矿冶技术有限公司、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大学、龙岩学院等
3.高性能金属材料研究所。立足于金属材料学术前沿及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开展以新金属材料研发和传统材料升级换代为目的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焦高性能铜、金、银等金属材料设计制备与表征,硬质合金、铜箔、保温等新型功能与功能结构一体化材料等研究开发。提供对先进材料系统的规律性认识和相关技术原型验证,以及前沿性金属材料领域碳中和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实现工程化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所长:童长青(龙岩学院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天津大学、福州大学、东北大学、龙岩学院、福建清景铜箔有限公司、福建强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新三维阵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宏贯路桥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福建镁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鸣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龙岩永发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福建国福中亚电气机械有限公司等
(三)探索管理服务新机制
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导向,协作单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享制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资源共享,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研究院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1.探索职称评聘机制。逐步探索研究院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办法,晋升职称主要依据主持研发项目、发明专利、成果转让和成果孵化推广中的收益,不以发表论文和参加教学、培训等教育活动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鼓励研发团队成员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建立项目经理机制。研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制度。经项目组讨论、研究院同意,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均可作为项目经理。联合申报项目可采用项目经理制度。项目经理有权对完成项目的成员分配收益比例提出方案。
3.建立成果转化机制。面向产业发展,注重市场前景,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孵化、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模式和机制。积极推动中试成果在我市转化,以对企业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贡献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研发人员在资金分配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考虑。为发挥研发人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成果转让使用,原则上研究院不收取或少收取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收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建立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引导龙岩学院教师进入紫金矿业集团等企业参与各种科研攻关,以科研攻关为纽带,提升龙岩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同时,支持推动紫金矿业集团、龙岩学院联合其他企业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推荐紫金矿业集团等企业高层次人才在龙岩学院兼职任教,加强企业人员与师生的深入交流和探讨,促进双方知识共享、交流与创新,为开展宽口径、多样化、深层次的科研合作打下基础。
五、建设经费
产业研究院以多样化方式出资,第一阶段(2023—2025年)计划投入8500万元,其中,紫金矿业集团投入6000万元(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维持选矿、冶金研究所的运行),龙岩学院投入500万元,市政府以绩效奖励方式投入1500万元,争取国家、省项目及其他奖补500万元。研究院结合服务成效享受基本运营保障费用、研究开发绩效奖励、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技术交流服务补助,每年获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前期先预拨不超过300万元绩效奖励。财政资金拨付至龙岩学院,专项明细核算。龙岩学院积极扶持研究院建设,确保研究院顺利建设和开展研发工作。
资金落实由研究院理事会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成立协调组,便于研究院与政府部门事务协调。
六、人员管理
研究院要牵头制定章程、科研与管理制度、运行与考核办法等,组建院务管理机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正式执行。研究院要通过内培外引、柔聘、共引共享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特别是加大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背景的高层次人才,为研究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研人员可采用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模式。高层次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经理事会批准后,院务管理机构负责引进、招聘。
七、成果处置
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中试成果、技术转让等)的处置根据参与方对课题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确定,具体以课题研发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课题研发成果的署名权、获奖权由研究院、参与人员及单位共同享有,在我市落地转化。
八、考核评价机制
由市科技局牵头对研究院开展考核评价。
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
(2023—2025年)
为落实《龙岩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龙岩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我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做优做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经研究,成立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定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立足国内外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行业前沿,关注省内行业发展需求,消化吸收和技术集成一批最新科研成果,为我市机械装备、专用汽车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逐步将平台建设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领域集科技研发、检测认证、人员培养、标准制修订和技术咨询于一体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
二、机构体制
研究院性质是非独立法人机构,以龙岩市政府为主导,挂靠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学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龙岩分院”),构建政府主导、院校支撑、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机制。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副院长负责日常运行,学术委员会确定研发方向、挂靠单位直接管理(提供场地、牵头日常管理),形成研究院、政府、高校、企业(单位)利益共同体,实现人才、资源、科技成果共享。
三、机构设置
研究院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院务管理机构组成,下设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和四个研究所。
(一)理事会
理事会是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研究院建设和发展、工作规划和督促、经费预算和落实、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总体研发方向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院工作成效和确定下一年度计划。
理事会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及省特检院龙岩分院分管副院长担任,理事由产业分布地政府分管科技负责人、研究院管理机构负责人、龙岩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负责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负责人、省特检院龙岩分院负责人、主要企业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研究院院长兼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二)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科技活动的技术咨询和评审机构,主要负责研究院中长期研发规划,对攻关方向和研究技术路线进行指导,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和推介,审核研究院年度研发计划和实施情况。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研究院研究工作进展和下一步研发重点方向。
学术委员会由研究院牵头设立并报理事会批准,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机械装备产业知名专家担任,副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担任,委员主要由高校知名教授、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省特检院及企业研发负责人组成。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三)院务管理机构
院务管理机构是研究院执行管理机构,院长由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担任,常务副院长由龙岩学院有关专业教授或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副院长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分管副校长、省特检院龙岩分院院长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担任,院务办公室人员由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省特检院龙岩分院指派或招聘专职人员担任。
(四)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整合优化资源、降低自主创新成本,为行业提供技术研究开发、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标准制修订、人员培养、技术咨询等服务。
(五)四个研究所
设立数字化制造研究所、绿色智能制造研究所、精密加工研究所、检验检测与工艺优化研究所,具体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工作。
四、建设内容
围绕高质量发展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坚持关键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与现有产业衔接,突出重点、协调发展、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开展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数字化制造、智能制造、精密加工、检验检测及工艺优化研发,形成从设计、研发、系统集成以及产品性能测试评估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
(一)打造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省特检院龙岩分院的福建省专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检验检测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优化,为行业提供技术研究开发、检测评价、标准制修订、人员培养、技术咨询等服务,形成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创新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平台开展产业、行业及政策研究,为政府及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数据分析及咨询等;开展机械装备、特种设备、专用汽车、挂车及汽车零部件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为企业提供产品《公告》检验检测、型式试验、委托检测及产品准入咨询等技术服务;开展机械装备与汽车产业生产工艺、智能制造等创新研究,为产品质量及性能提升提供技术支持;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含专用装置)、汽车零部件相关标准制修订服务;构建行业发展平台,举办技术论坛、标准宣贯、焊接培训及行业会议等。
(二)组建四个研究所
根据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现有情况和发展趋势,设立四个研究所。其中,数字化制造、绿色智能制造研究所设在龙岩大学科技园,精密加工研究所设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与工艺优化研究所设在省特检院龙岩分院(福建省专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1.数字化制造研究所。围绕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数字化设计及先进制造研发,依托现代加工与机器人应用技术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开展包括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数字化建模与仿真、数字化制造、数字化装配等技术开发;关键零部件材料—结构—工艺一体化先进优化设计,性能及可靠性分析;相关数控装备、先进制造系统的规划、设计、研发以及应用维护等方面的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
所长:李健(龙岩学院副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威而特旋压科技有限公司等
2.绿色智能制造研究所。围绕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绿色、低碳、智能、信息化研发方向,主要开展包括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的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开发;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研发;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云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在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的应用研究;基于可编程控制器的开发技术,新能源专用汽车及特种作业车创新应用研究,纯电动控制系统开发等。
所长:曾玮(龙岩学院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福州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龙合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3.精密加工研究所。围绕龙岩市机械装备及特种专用装备产业,开展机械装备及特种专用装备总成、部件、零件的研发、加工、装配、测试等工作;开展总成、部件、零件配套开发和精密加工,专用部件性能试验与测试,推动产业链高效、有序、良性发展。
所长:詹晓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合作单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华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亿粉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欣尚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环海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欣华鼓风机有限公司等
4.检验检测与工艺优化研究所。围绕专用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测试验证技术,构建专用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到售后的全产业链检验检测和测试分析能力。开展专用汽车起重尾板试验系统研制、清扫车气力输送系统性能试验平台研发、压缩式垃圾车收运装置质量检验平台、垃圾压缩机压缩力检测装置等专用汽车专用装置关键性能试验设备研发,助力行业产品关键性能提升。
联合省特检院黄耀波焊接大师工作室、陈照春科创团队和福建省焊接质量智能评估重点实验室等各方优势,开展机械装备焊接工艺提升与自动焊接技术研究,提升焊接质量,推进龙岩市焊接技术进步。
所长:吴蔚峰(省特检院龙岩分院高级工程师)
合作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学院、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环海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探索管理服务新机制
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导向,协作单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享制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资源共享,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研究院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1.探索职称评聘机制。逐步探索研究院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办法,晋升职称主要依据主持研发项目、发明专利、成果转让和成果孵化推广中的收益,不以发表论文和参加教学、培训等教育活动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鼓励研发团队成员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建立项目经理机制。研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制度。经项目组讨论、研究院同意,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均可作为项目经理。联合申报项目可采用项目经理制度。项目经理有权对完成项目的成员分配收益比例提出方案。
3.建立成果转化机制。面向产业发展,注重市场前景,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孵化、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模式和机制。积极推动中试成果在我市转化,以对企业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贡献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研发人员在资金分配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考虑。为发挥研发人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成果转让使用,原则上研究院不收取或少收取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收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建立服务产业机制。以产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立足产业集聚地,服务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龙岩市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探索建立服务产业机制,明确服务项目、范围及实现服务的标准、技术手段和责任单位。对于共享的设备或检测仪器,应当明确服务范畴和收费标准等,实现企业与研究院合作共赢。
五、建设经费
产业研究院以多样化方式出资,第一阶段(2023—2025年)计划投入6000万元,其中,龙岩学院投入1000万元,省特检院龙岩分院计划配套设备设施及项目经费投入1500万元(资产归属省特检院龙岩分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投入1000万元,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入500万元,市政府以绩效奖励方式投入1500万元,争取国家、省项目及其他奖补500万元。研究院结合服务成效享受基本运营保障费用、研究开发绩效奖励、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技术交流服务补助,每年获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前期先预拨不超过300万元绩效奖励。财政资金拨付至龙岩学院,专项明细核算。龙岩学院积极扶持研究院建设,确保研究院顺利建设和开展研发工作。
资金落实由研究院理事会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成立协调组,便于研究院与政府部门事务协调。
六、人员管理
研究院要牵头制定章程、科研与管理制度、运行与考核办法等,组建院务管理机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正式执行。研究院要通过内培外引、柔聘、共引共享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特别是加大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背景的高层次人才,为研究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研人员可采用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模式,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经理事会批准后,院务管理机构负责引进、招聘。
七、成果处置
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中试成果、技术转让等)的处置根据参与方对课题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确定,具体以课题研发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课题研发成果的署名权、获奖权由研究院、参与人员及单位共同享有,在我市落地转化。
八、考核评价机制
由市科技局牵头对研究院开展考核评价。
龙岩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
(2023—2025年)
为落实《龙岩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我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经研究,成立龙岩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定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面向龙岩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瞄准产业发展前沿,开发一批新产品、新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突破一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建设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基地。
二、机构体制
研究院性质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以龙岩市政府为主导,挂靠龙岩学院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集团”),构建政府主导、院校支撑、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机制。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副院长负责日常运行,学术委员会确定研发方向,挂靠单位直接管理,形成研究院、政府、高校、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人才、资源、科技成果共享。
三、机构设置
研究院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院务管理机构组成,下设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和四个研究所。
(一)理事会
理事会是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规划和督促、经费预算和落实、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总体研发方向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研究院工作成效和确定下一年度计划。
理事会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龙岩学院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紫金矿业集团高管等担任,理事由产业分布地政府分管科技负责人、研究院管理机构负责人、主要企业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研究院院长兼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二)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科技活动的技术咨询和评审机构,主要负责研究院中长期研发规划,确定攻关方向和研究技术路线,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和推介,审核研究院年度研发计划和实施情况。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研究院研究工作进展和确定下一步研发重点方向。
学术委员会由研究院牵头设立并报理事会批准,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知名专家担任,副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担任,委员主要由高校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及企业研发负责人组成。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三)院务管理机构
院务管理机构是研究院执行管理机构,院长由龙岩学院分管副校长担任,常务副院长由有关专业教授或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副院长由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企业负责人担任,院务办公室人员由龙岩学院选派或招聘专职人员担任。
(四)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整合优化资源建立较完整的分析测试中心,为行业提供产品检测和技术资讯等服务。
(五)四个研究所
设立含氟材料研究所、稀土材料研究所、能源材料研究所、前沿新材料研究所等四个研发平台,具体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打造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公共分析测试中心、技术资讯中心。
公共分析测试中心:融合紫金矿业集团国家重点实验室、龙岩学院实验室及新材料新能源企业研发平台,完善分析测试中心,建立本领域公共测试服务平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龙岩学院事业收入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研究院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向社会开放。
技术资讯中心:研判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态势,为新材料、新能源企业提供资讯服务;协助制订产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路径,为地方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为项目申报、评审、成果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二)组建四个研究所
研究所依托紫金矿业集团国家重点实验室、龙岩学院科研实验室和新材料新能源重点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适时组建中试基地。在龙岩学院设立含氟材料、稀土材料、能源材料研究所,在紫金矿业集团设立前沿新材料研究所。
1.含氟材料研究所。依托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特种气体工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开发含氟化学品、六氟磷酸锂—电解液材料及含氟医药、含氟农药、含氟染料等含氟中间体产品,重点突破尖端氟化工产品;重点开展含氟电子特种气体、新型氟基材料、UPSSS或SEMI G4级别以上的高纯超净湿电子化学品制备技术研究开发,以及光刻胶制备的光感材料、树脂和添加剂材料的研究开发,解决我国半导体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实现国产替代。
所长:林水东(龙岩学院教授)
副所长:李纪明(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技术中心主任)
合作单位:厦门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巨颖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杭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平市九鼎氟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天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2.稀土材料研究所。依托长汀稀土工业园区,立足于稀土新材料学术前沿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开展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光学晶体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研磨材料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研究开发。推进稀土矿山绿色采矿技术、稀土高效分离技术、稀土废料回收利用技术等工艺提升改进,在新能源汽车、风电等新兴领域实现稀土资源绿色开发与高值利用。
所长:胡文义(龙岩学院副教授)
副所长:陈大崑(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合作单位: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裕天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新三维阵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福建鸣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汀雷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等
3.能源材料研究所。围绕锂电上下游产业延伸布局,重点开展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锂电负极材料、锂电铜箔、电解液等核心电池材料研究开发,以及锂电回收、隔膜、包装膜、电机电芯、电控电容及封装等关键电池新能源产品研究;开展低成本、高安全、长寿命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研发,重点是钠离子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布局全固态锂电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室温钠离子电池等研究,为开发下一代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奠定基础。
所长:周江聪(龙岩学院副教授)
副所长:石小东(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合作单位: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龙岩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德泽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德旭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德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合信创展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市青橄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杭鑫昌龙实业有限公司、龙岩立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守(福建)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冠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融玻科技有限公司、上杭汉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4.前沿新材料研究所。依托紫金新能源新材料设计研究院和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研究功能导向新物质的理论设计、合成与组装方法学、新研究范式,重点研发方向包括可再生能源材料与储能技术、前沿电子与能源材料、海洋环境功能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先进纳米材料与器件、磁性材料与器件、二氧化碳高效利用、太阳能光伏材料等。
所长:唐定(紫金矿业集团紫金新能源新材料设计研究院博士)
副所长:赵陈浩(龙岩学院副教授)
合作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福州大学、厦门大学、上海理工大学、龙岩学院、紫金矿业集团紫金矿冶设计研究院、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福建紫金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探索管理服务新机制
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导向,协作单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享制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资源共享,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研究院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1.探索职称评聘机制。逐步探索研究院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办法,晋升职称主要依据主持研发项目、发明专利、成果转让和成果孵化推广中的收益,不以发表论文和参加教学、培训等教育活动作为主要评价指标。鼓励研发团队成员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建立项目经理机制。研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制度。经项目组讨论、研究院同意,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均可作为项目经理。联合申报项目可采用项目经理制度。项目经理有权对完成项目的成员分配收益比例提出方案。
3.建立成果转化机制。面向产业发展,注重市场前景,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孵化、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模式和机制。积极推动中试成果在我市转化,以对企业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贡献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研发人员在资金分配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考虑。为发挥研发人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成果转让使用,原则上研究院不收取或少收取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收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产业机制。以产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立足产业集聚地,服务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龙岩市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探索建立服务产业机制,明确服务项目、范围及实现服务的标准、技术手段和责任单位。对于共享的设备或检测仪器,应当明确服务范畴和收费标准等,实现企业与研究院合作共赢。
五、建设经费
产业研究院以多样化方式出资,第一阶段(2023—2025年)计划投入1.4亿元,其中,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入3000万元,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3000万元,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3000万元,紫金矿业集团投入1000万元(用于维持前沿新材料研究所的运行),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入1000万元,龙岩学院投入1000万元,市政府以绩效奖励方式投入1500万元,争取国家、省项目及其他奖补500万元。研究院结合服务成效享受基本运营保障费用、研究开发绩效奖励、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技术交流服务补助,每年获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前期先预拨不超过300万元绩效奖励。财政资金拨付至龙岩学院,专项明细核算。龙岩学院积极扶持研究院建设,确保研究院顺利建设和开展研发工作。
资金落实由研究院理事会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成立协调组,便于研究院与政府部门事务协调。
六、人员管理
研究院要牵头制定章程、科研与管理制度、运行与考核办法等,组建院务管理机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正式执行。研究院要通过内培外引、柔聘、共引共享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特别是加大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背景的高层次人才,为研究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研人员可采用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模式。高层次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经理事会批准后,院务管理机构负责引进、招聘。
七、成果处置
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中试成果、技术转让等)的处置根据参与方对课题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确定,具体以课题研发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课题研发成果的署名权、获奖权由研究院、参与人员及单位共同享有,在我市落地转化。
八、考核评价机制
由市科技局牵头对研究院开展考核评价。
龙岩市环保科技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
(2023—2025年)
为落实《龙岩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龙岩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我市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成立龙岩市环保科技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定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聚焦国家、福建省环保技术与装备发展战略,面向未来5~10年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与装备创新需求,致力于我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自主创新与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培育行业创新人才,逐步打造成省级研发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二、机构体制
研究院的性质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以龙岩市政府牵头,挂靠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构建政府牵头、企业主导、院校支撑、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机制。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副院长负责日常运行,学术委员会确定研发方向,产业研究院组织实施日常管理、项目攻关,形成研究院、政府、企业、高校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人才、资源、科技成果共享。
三、机构设置
研究院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院务管理机构组成,下设五个研究所。
(一)理事会
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工作规划和督促、经费预算和落实、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总体研发方向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院工作成效和确定下一年度计划。
理事会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龙净环保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龙净环保高管担任,理事由产业分布地政府分管科技负责人、研究院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主要企业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
(二)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科技活动的技术咨询和评审机构,主要负责研究院中长期研发规划,确定攻关方向和研究技术路线,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和推介,审核研究院年度研发计划和实施情况。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研究院研究工作进展和确定下一步研发重点方向。
学术委员会由研究院牵头设立并报理事会批准,日常工作由院务办公室负责,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环保产业知名专家担任,副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知名学者、龙净环保总工程师担任,委员主要由高校知名教授、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及企业研发负责人组成。
(三)院务管理机构
院务管理机构是研究院执行管理机构,院长由龙净环保负责人担任、常务副院长由龙净环保总工程师担任、副院长由高校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院务办公室人员由龙净环保及有关单位(企业)选派人员担任。
(四)五个研究所
设立环境污染深度治理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智能及自动化技术与装备研究所、环保装备模拟仿真技术开发研究所、微生物治理技术开发研究所和环保检测技术开发研究所,具体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组建五个研究所
环境污染深度治理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智能及自动化技术与装备研究所和环保装备模拟仿真技术开发研究所依托龙净环保智慧产业园筹备办公区,微生物治理技术开发研究所设在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检测技术开发研究所设在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后续根据研究院发展及人才保障、生活配套、教研活动等要求新增建设研究院基地。
1.环境污染深度治理技术与装备研究所。围绕“减污降碳”目标开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先进技术及装备,围绕“低化学氧化量、高氨氮”难处理工业废水开发深度治理技术及先进装备,围绕“低成本、低能耗”目标开发固(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围绕“绿色低碳治理”目标开发流域河流、湖库水生生态系统修复、重构的材料、技术及装备。
所长:庄烨(龙净环保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合作单位:龙净环保、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弗仕德(龙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菲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龙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龙岩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创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
2.智能及自动化技术与装备研究所。围绕人工智能、智慧输送、设备自动化检测等方向开发新技术与新装备,主要包括:人工智能赋能的智能化控制系统开发、智慧低碳输送系统开发、巡检机器人开发与应用、智慧环保岛技术优化升级,以及设备自动化检测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所长:王建春(龙净环保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合作单位:龙净环保、厦门大学、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弗仕德(龙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龙岩安特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精艺机械有限公司、华达(福建龙岩)环卫科技有限公司等
3.环保装备模拟仿真技术开发研究所。围绕烟气治理、固(危)废处置领域先进技术设计、关键装备研制等重点开展诊断、节能、提效、优化等技术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管网系统计算机仿真及人工智能优化研究,干化热场仿真试验技术研究,高速旋转雾化仿真技术研究等。
所长:叶兴联(龙净环保博士)
合作单位:龙净环保、蒙纳士大学、华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龙岩学院、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弗仕德(龙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欣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
4.微生物治理技术开发研究所。围绕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生态修复及高浓度有机废水开展微生物基材料、装备及技术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污染组分的迁移转化机理研究,生态修复微生物群组优化研究,生态修复微生物材料及培育装备、技术研究,高浓度有机废水微生物处理技术机理、材料、装备研究。
所长:许万强(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合作单位:南京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福建理工大学、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易之泰生物科技(龙岩)有限公司、龙净环保等
5.环保检测技术开发研究所。围绕全环保领域先进技术、关键装备、核心材料开展现场检测和实验分析能力建设,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验证、产业推广提供高效准确的数据保障及支撑,主要包括:大气可凝结颗粒物(CPM)中污染物的测试技术开发,水体新污染物的高灵敏检测技术研发,水体有机物和重金属等的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研发等。
所长:魏源〔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高级工程师〕
合作单位: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龙净环保、厦门大学、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岩龙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
(二)探索管理服务新机制
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导向,协作单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享制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资源共享,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研究院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1.建立项目经理机制。研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制度。经项目组讨论、研究院同意,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均可作为项目经理。联合申报项目可采用项目经理制度。项目经理有权对完成项目的成员分配收益比例提出方案。
2.建立成果转化机制。面向产业发展,注重市场前景,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孵化、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模式和机制。各级科研项目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中试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对企业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贡献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对研发人员在资金分配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考虑。为发挥研发人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成果转让使用,原则上研究院不收取或少收取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收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建立服务产业机制。以产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立足产业集聚地,服务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为龙岩市环保技术与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探索建立服务产业机制,实施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项目、范围及实现服务的标准、技术手段和责任单位。对于共享的设备或检测仪器,应当明确服务范畴和收费标准等,实现企业与研究院合作共赢。
五、建设经费
产业研究院以多样化方式出资,第一阶段(2023—2025年)计划投入7300万元,其中,龙净环保投入4000万元,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投入1000万元,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投入300万元,市政府以绩效奖励方式投入1500万元,争取国家、省项目及其他奖补500万元。研究院结合服务成效享受基本运营保障费用、研究开发绩效奖励、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技术交流服务补助,每年获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前期先预拨不超过300万元绩效奖励。财政资金拨付龙净环保,依托龙净环保财务管理部管理,专项明细核算。
资金落实由研究院理事会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成立协调组,便于研究院与政府部门事务协调。
六、人员管理
研究院牵头制定章程、科研与管理制度、运行和考核办法等,组建院务管理机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正式执行。龙净环保在现有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内培外引、柔聘、共引共享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特别是加大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背景的高层次人才,为研究院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七、成果处置
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中试成果、技术转让等)的处置根据参与方对课题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确定,具体以课题研发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课题研发成果的署名权、获奖权由研究院、参与人员及单位共同享有,在我市落地转化。
八、考核评价机制
由市科技局牵头对研究院开展考核评价。